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旗先石材加工部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山水怡人园林生态有限公司、陈佳清、黎荣土、顾柯军生意合同纠纷一案
时间: 2024-04-12 08:05:02 | 作者: 破碎生产线(站)
上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旗先石材加工部因与被上诉人广州山水怡人园林生态有限公司、陈佳清、黎荣土、顾柯军生意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完结。因你方下落不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则,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民终25442号民事裁定书。判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子受理费3567元,由上诉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旗先石材加工部担负。本判定为终审判定。自本公告宣布之日起,通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